前几天刷论坛,看见有人问魔王贝恩霍勒的故事到底哪儿好看,一堆人讨论得挺热闹。我自己就坐不住了,想起以前看这小说时的印象,一晚上没睡着,琢磨着做个深度解说试试。说干就干呗。
翻箱倒柜找原著,头都大了
第二天一早,我把书柜翻了个底朝天。那些旧书堆得跟小山似的,灰扑扑的,差点呛得我打喷嚏。终于扒拉出那本封面都快掉渣的原著小说,一掂量还挺厚实。坐沙发上从头开始读,第一章就卡壳了——这魔王出场就跟便秘似的,拖拖拉拉,看得我直犯困。
硬着头皮往下啃,拿根红笔边看边划拉重点。发现这贝恩霍勒不是什么传统恶人,反而跟个小丑一样蠢得滑稽。比如那段描写他跟农民吵架抢萝卜的情节,乐得我差点把咖啡洒书上。就这么一句一句扫了大半天,笔记本上乱糟糟记满了“蠢萌”、“反派光环”这种个人标签。
写稿子跟打架一样,撕了三回
读完原著,我就摊开电脑准备写解说稿。开头怎么写都想不顺溜,敲两行删一行,折腾半小时憋出个开头:“这魔王脑子进水了...”回头读一遍自己都嫌糙。干脆撕了草稿重新整,结果第二稿又绕进细节里,啰嗦得活像老太太裹脚布。
气得我捶桌子,直接把第三稿简化成三点核心。用
- 第一,反派不恶反蠢;
- 第二,剧情反转生硬;
- 第三,结尾强行喂鸡汤
拍视频差点笑场,折腾半宿
一步得录成视频分享。支起手机支架,镜头一对准我就浑身别扭。开场白说串词,舌头打结拍了五六遍才过。讲到魔王抢萝卜那段时,我自己先绷不住嘎嘎乐,视频里跟抽风似的。又重录一遍,强忍着笑装严肃脸,累得后脖颈子直发酸。
折腾到半夜两点多才算搞定,上传的时候手指头都在抖。早上睁眼一瞅手机,几十条评论弹出来:“博主喘气声太大了,差评!”、“这魔王确实蠢得清新脱俗”。行,好歹有人看明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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